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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节能监察总队和烟台市节能监察支队一行六人对烟台公司实施了国家重大工业现场节能专项监察。在监察组监察期间,烟台市节能监察支队副队长、栖霞市经信委局长、副局长等人来公司协助监察。
监察组对公司本次监察是根据山东省经信委、节能办《关于开展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的通知》和《关于对我省部分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节能监察的通知》要求对公司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执行情况、落后用能产品、设备和工艺执行淘汰制度情况、能源管理岗位设立、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备案)制度执行情况、能源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和消费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察。